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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判决:内政部长无权取消澳洲公民身份

高等法院6月8日裁定,剥夺涉嫌恐怖活动的双重国籍持有人的澳大利亚公民身份在宪法上是无效的。

在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中,高等法院于本周三裁定,如果某人在澳大利亚境外被指控犯有恐怖主义罪行,政府无法剥夺他们的澳大利亚公民身份。

一项多数判决认为,2007年《澳大利亚公民法》第36B条“赋予内政部长惩罚刑事犯罪的专属司法职能”,是立法委员所不能拥有的权利。法官还认为,根据澳大利亚宪法,制定法律以确定谁是“外国人”的权利包含在立法权的范围内。

据澳大利亚安全情报组织(ASIO)称,这宗案件是由一名35岁的土耳其裔澳大利亚男子德利尔·亚历山大(Delil Alexander)发起的,他于2013年前往土耳其,然后前往叙利亚与妻子结婚,并被指控与恐怖组织有关联。

2017年,亚历山大被库尔德民兵逮捕,并因与恐怖主义有关的罪行被叙利亚法院判处15年监禁,但刑期后来减为五年,亚历山大的妹妹贝里文(Berivan)代表他提起了诉讼。

法院获悉,去年6月,亚历山大被赦免,但当时的内政部长凯伦·安德鲁斯(Karen Andrews)取消了他的公民身份,尽管当时ASIO并没有给出这样的建议。

自2021年以来,亚历山大的家人或法律团队一直无法找到他,据信他被叙利亚情报部门拘留。亚历山大保留了他的土耳其公民身份,他的澳大利亚公民身份将被恢复。

来自澳大利亚刑事和家庭律师协会的亚历山大的律师奥斯曼·萨明O(sman Samin)表示,这是澳大利亚在法律解释方式上取得的历史性胜利。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意味着,涉嫌在海外从事恐怖活动的任何澳大利亚人的公民身份将不会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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