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商标法
商标法
伸请期间一般伸请过程若是没受到审查官的质疑, 应该 在大约6-12个 月时间左右注册。
若是审查官发出质疑,若是需对质疑 提交回应, 而回应被接受, 那从伸请提出到 注册 期间是 18个月左右。
伸请表格需提供以下信息:
• 申请人或法人名称和地址;
• 商标表征( 清晰的电子版);
• 如果商标是附有中文汉字,需提供英文翻译和音译(汉语拼音);
• 要申请的商标注册类别(或多个类别);
• 陈述所指定的商品和/或服务与NICE条约的种样类别;以及
• 任何巴黎公约要求优先权的信息。
不需要委托书
一份申请可容纳一系列的近似商标。近似商标之中的区别通常是添加一些不耀眼部份或不同之处只在于颜色方面。
只要申请人有意向在澳大利亚使用商标, 就有资格申请
第三方异议
任何人可在申请公布后三个月内法提交异议。 若是得到准许,异议期限可延长三个月。
以下是异议答辩程序概要
-申请人必须在3个月内 递交书面陈述意向反驳异议
-从递交反驳后3个月份之内, 异议人必须提交证据以 支撑异议上的论言如异议人已在早期使用同个或像似商标。
-之后, 申请人必须提交反驳证据
-异议人有机会提交反驳申请人的证据。
-各方可请求冷静时期以便设法和解
-若是案件不能达到和解,下个步揍是听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