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违章传票或违章罚单
所谓的违章传票或违章罚单是指警方没经过司法途径而转发的罚单。 这是上法庭被起控判决的另一个途径。违章传票里告知违规者应在28天之内缴付罚金, 若不接受罚单,违规者可选择被控上法庭。若是违规者选择司法途径, 惩罚可能比原先的罚金更重。
在2011之前,西澳警方罚款只限于驾车违规及一些违规纪律的触犯。2011修改刑事程序法之后,以下两项罪行被纳入违章传票的处理方式 – 偷窃 (若赃物价值不超过$500)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
此修改目的是为了减轻司法机关的個案量负担, 普遍并非严重类似罪行的处理可通过违章传票方式迅速解决。 这个制度并非剥夺了司法公正的保障, 违规者的持有走司法途径的选择, 不过若是被法院定罪, 刑罚可能更加重, 此外留下犯罪记录。
繳付罰款期限
繳 付期限是28天从收到罚单算起。若是没在期限内缴付或申请官方覆核該 案, 执行部门会发出最终索取。受传人必在28日内缴付罚款及行政费用或选择法院处理。
期限过后, 索取办理将转移到Fines Enforcement Registry (罚款执行办理)。Fines Enforcement Registry 发出 告示order to pay or elect – 违规者必须选择在28日内缴付罚金或申请延期缴付或把案件交于法院以司法处理, 否则Fines Enforcement Registry将发出另一次忠告 ( Notice of Intention to Enforce) 并警示驾驶执照可被吊销或者将对违规者的财物实施扣押并拍卖直到拖欠的罚金全部还清。当罚金累积到$2000,执行部门就可以发出财物扣押令 Enforcement warrant。
到此阶段,违规者无权选择司法途径。
违规者也必须缴付一笔累积成可观的行政费, 行政费可达数百块。
虽然有司法选择,但是如果在法院败诉, 罪名成立, 即可能留下犯罪记录。
若是违法是个无可否认的事实,最实惠的选择是接受罚单的惩罚, 尽快缴付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