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常见的解雇原因
这是一篇写给澳大利亚雇主的文章,也是一篇写给澳大利亚雇员的文章;文章里说的就是在澳大利亚的雇佣关系中双方可能都会最不愿意提起的一种情形,解雇。解雇,英文 Dismissal,这不是一个“好玩儿”的事情,但是,有些时候这是一种“不得不”的选择。
作为雇主,解雇一名员工必须有非常“强大”的理由,以及充足的准备,才可以做此决定,如果意气用事或是草率进行,往往最终吃亏的还是雇主;毕竟,澳大利亚的劳动保护法是非常偏向雇员那一方的。还好,只要雇主能够拿出充分的证据,并且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对雇员进行解雇,那么即便碰上了刁蛮的雇员恶意向澳大利亚的劳动保护部门告黑状,雇主一方也不用害怕;真理和正义永远站在守法的一方。
那么,在澳大利亚如何可以解雇一名雇员?或者说,用何种理由,什么样的证据,能够合理的解雇令人不快的雇员呢?
行为不当、渎职 Misconduct
持续性的工作效率低下 ongoing poor performance
轻微违反雇佣合同中的条款 minor breaches of employment agreement clauses
不安全的行为 unsafe behaviour
泄露机密、偷看机密 confidentiality breaches
以上的所有行为必须遵守“公平解雇”的条款,也就是必须按照 一次、二次、三振出局的方式来进行
严重行为不当或失职 Serious misconduct
工作中使用危险行为、危害雇员自身健康、生命或者会危害同事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endangers the health or safety of the employee or others
工作场所中对他人使用暴力 violence in the workplace
欺凌、骚扰、性骚扰 bullying and harassment
监守自盗或是欺诈 theft or fraud (雇主点击这里查看如何使用商业保险来预防员工监守自盗产生的损失)
严重违反雇佣合同中的条款 serious breaches of employment agreement clauses
以上的所有被判定为“严重”的行为,在经过雇主的认真调查、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立即(甚至是当场宣布)雇员被解雇;但是事后必须做好必要的文案工作
停职调查 Suspension
如果雇主与雇员签订的雇佣合同中涉及到了 停职调查 suspension 这一项,那么,如果雇主怀疑雇员有严重违反条款的行为时,可以对雇员进行停职处理;例如,老板认为收银员可能在盗窃钱箱内的现金、或者公司的会计做假账中饱私囊、或者公司的销售人员使用公司的资源“拉私活”等等;那么公司为了保护自身的经营利益,可以立刻宣布相关人员“停职并接受调查”,避免公司遭受进一步的损失。
但是要记住,suspension 员工必须通知员工,说明原因,并在正式宣布停职之前与员工进行必要的讨论,听取员工对此的意见和想法;如果无原因贸然停职则必然被员工起诉到劳动争议部门,而且雇主必败。